关于定期报送汽车维修电子记录数据归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
2022-04-12 甘肃省
关于定期报送汽车维修电子记录数据归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(局、委):
为深入落实交通运输部、生态环境部、商务部、市场监管总局等4部门办公厅《关于深化汽车维修数据综合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交办运〔2021〕82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部署要求,加快推进汽车维修电子记录数据归集工作,请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工作台账,明确责任人员,按照《汽车维修数据归集进度表》(见附件)格式要求,自2022年4月份起,于每月5日前将上一月度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我司,直至本省份符合《通知》要求的汽车维修经营者全部完成上传。我司将定期通报各省份工作进展情况。联系人:周刚、田桂飞,电话:010-65292753、65293435,传真:65292740,邮箱:tianguifei@mot.gov.cn。
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
2022年3月16日